在所谓学者中,有很多注释学者,还有烹调学术拼盘的学者,只谈马尾巴的功能,只有注解,没有思想。但《黑白方圆》一书的作者蔡定剑教授不是这样的学者,收入《黑白方圆》中的文章都与我们平民日常生活很贴近,如:《发展经济不能无视生命》、《谈司法中的理性与人道》、《传媒与司法》、《国债的忧虑》和《政府不应
《黑白方圆》是一本法学家的随笔集,是重量级选手的轻剑巧击。国内现在是法学家到处乱跑,自封为法学家或被误认为是法学家的人到处乱跑。美国的法学家大多是宪法学者,因为宪法学者大多考虑权利和权力方面的大事和根本性的问题。合同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的学者只称专家,不敢自称法学家,因为他们研究的主要是枝节问题,而且经常是在替剥削阶级和权势者效劳。试问,有哪一位公司法专家或证券法专家是在为小股民鸣冤叫屈的?很少,几乎没有。而且从一种更深广的意义上说,我们有没有法学家的群体还是一个问题。我以为,一个民族必须先有文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历史和哲学也是道行很深的两门学问,我不敢妄加评论。但说到文学家,随便拦住街上一位过路的人,我想他大约都会说今天中国并没有文学家。没有文学家的地方会有法学家?很难。
尽管我们没有法学家的群体,但个别的法学家仍然会顽强地出现。我以为,定剑是少数称得上是法学家的学者。定剑是研究宪法的,而且由本科、硕士至博士,二十多年如一日,一直在研究宪法。定剑早年从军,又长期从事立法工作,有许多感悟和心得。我以为,法学家必须有心得,不能简单地炮制学术拼盘。定剑也是有理想色彩的人――真正的法学家应该永远不失理想色彩,理想就是对完美和善良的追求。定剑是“文革”后考上大学的,那是一个充满理想、志趣向上的年代,一切都是可能的,精神追求远重于物质享受(生活上也要求舒适,但绝不追求奢靡)。在那个年代,几乎每个大学生都是半个思想家――那是我所见到过的中国的文艺复兴时代。二十多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如梦一庭空絮”,我们多数已经变得很物质了――求田问舍,红男绿女。而法制、法治成了许多人的游戏口号和敲门砖,但定剑还是在那里孜孜不倦地研究宪法和宪法精神。
近几年来学术掮客不少。有的贩卖美国的观念,最近一段时期来,听说美国的波茨纳在我们国内比较走俏。有的兜售德国的《民法典》。德国的法学不同于美国,德国曾经重民商法,轻宪法――所以希特勒才得以上台?德国的法学家主要是民法专家。这些学术掮客鱼龙混杂,辨别检验一位学者是不是真正的法学家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具有并表现出对弱者同情,同情并关心弱者的权利。律师长袖善舞,铁石心肠并无大碍。但法学家和法官必须具有同情心(真正的法官也首先是法学家)。不管你是以波茨纳的传人自居还是鼓吹本土化,我们都要看你有没有这种同情心。定剑有这样的同情心,《黑白方圆》一书的内容包括:“对一些地方屡屡发生大火烧死打工者事件作出深刻的法律分析并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对匆忙、草率的住房私有化方案提出批评”,还有“对北京市大搞环城建设的质疑”。
目前国内法学界空谈成风,从理论到理论,在空中架设无数的阁楼。就连那些开口闭口本土化的法学家们也避开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问题。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首先,我们这里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判决几乎没有。第二,我们法院的判决书短而又短,看了让人不得要领,而且就连这样的判决书也很难看到。法学不是玄学,必须从实践中来,再回到实践中去。《黑白方圆》一书中的文章大多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讨论,是对法律实践的一种探讨。这也是《黑白方圆》一书的另一个功用: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个事实注脚,可以在学术文章中很体面地加以引用。
“独抱清高,顿成凄楚。”寻求真理的道路经常是孤独的。我知道,在没有法学家群体的地方作为个体法学家发出微弱的光芒是孤寂的,而且经常是痛苦的。但高尚的心灵大多是孤寂的。光辉思想很少出自大学的学术殿堂。英国作家格兰姆・格林(Graham
Greene)说的很好:“因为无人可以言对,所以他才那样的雄辩,或言辞犀利如刃,洞穿世事,或苦情重诉,叫人潸然泪下。”
有的同志看不起写短文的朋友,但他们学术文章句子死长,一逗到底,有时连逗号也不用,绕来绕去,让人越看越糊涂。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自己也没有想清楚。定剑不同,短文写得好,学术文章写得也很好,所著甚丰,其中有些称得上是力著。1992年至2003年,定剑所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书已经出到第4版。
我以为,法学家应该写一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文。法学家首先应该是一个工匠,一个文字匠,能够明了、清楚、简洁地说明自己的思想或想法。定剑文笔流畅平实,决没有时下某些学术权威的冗长句子。文字的美首先来自思想的美。乔治・桑塔雅纳(George
Santayana)是十九世纪哈佛大学的一位美学教授,他在其《美感》(TheSense of
Beauty)一文中提到,人们认为美好的东西总是相对长久的。在其《解释诗歌和宗教》(Interpretation Of Poetry and
Re-ligion)一书中又说,美学感官与道德感官是密切相连的。我以为《黑白方圆》一书中也有这种相对美好和相对长久的东西――这就是对人本身的关注和关怀。
“知也无涯,忧也无涯。且趁新晴看落霞。”我们这个时代是比较急功近利的时代,也是比较现实的时代。自准备学法律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不以宪法为专业。为什么呢?因为宪法这个专业很难挣钱,中国是这样,美国也是这样。在以经济工作为重点的时代,没有钱似乎也就偏离了正确路线。在这个人欲横流的年代,出于良知的努力可能是微不足道的,甚至是幼稚可笑的。但即便是在被迫肉体“三陪”的时候,即便是在被迫精神“三陪”的时候,我们内心深处也仍然向往纯真美好的感情。我个人坚信,人类总是向往真诚、善良和宽容的,而这也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黑白方圆》就是这方面的努力。只要我们人性未泯,善良的声音总会唤起我们美好的感情。“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这就是我读《黑白方圆》一书的感觉。
(《黑白方圆》,蔡定剑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6月版.25.00元)